2014/8/25

「台中“新社─大坑線”纜車」解密

蔡智豪 (台中市議員候選人,西屯區;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)
筆者於2014/7/6發表一篇公民新聞「史上“最滑稽、最蠢”的台中『大坑─新社線』纜車開發案」,引發三萬多人瀏覽,後續筆者再與台中的環保團體討論此案的細節,赫然發現,台中市政府根本就不是要發展大坑地區的觀光,而是要BOT特許財團經營「高空纜車+飯店」的營利事業。
從台中市政府觀光局的「新大線纜車規畫說明」中,得知此特許的營利事業,除新大線高空纜車外,亦特許財團可以在新社場站經營飯店,客房數120間。台中福華飯店目前的客房數155間,這間特許的飯店將近是台中福華飯店8成的規模。
而這條「新大線高空纜車」則是這間飯店附屬的遊樂設施,大坑頭嵙山的森林則成為這間飯店的後花園。

若從飯店出發,這條高空纜車的起點是「新社站」,中間站是「頭嵙山站」,終點站是「大坑二號步道登山口」。遊客到終點站還要轉接駁巴士到東山路的青山站,再搭軌道車到大坑圓環的商圈。
但這間飯店的開發也包含餐飲及商店等,遊客會直接搭纜車回飯店消費,而非搭二段式的接駁巴士、軌道車到大坑商圈消費。這樣的開發根本就是圖利財團,而非發展大坑地區的觀光。
大坑的居民還以為纜車可以帶來人潮、錢潮,帶來大坑的發展,但殊不知他們被騙得團團轉,這個開發案是貨真價實的「特許營利事業」,目的是透過特許來將大坑頭嵙山森林這樣的公共財的使用「私有化、財團化」。
筆者於2014/8/21請教當地東山里里長邱財源。
我問:「若不發展纜車,大坑地區可以怎麼樣發展?」
邱里長說:「大坑有這麼美的原始森林,應該規劃成為自然公園,更要成為生態教育中心,只要台中市政府願意引導台中市500多所中小學的師生來到這裡進行戶外教學,大坑就可以發揮在地的特色,也能夠帶動周邊的消費,而讓在地居民生活無虞。
大坑地區的農特產品,大規模種植的農家,銷售早已有批發的通路,因此大坑的觀光發展,並不用特別強調販賣這些農產品。
大坑圓環旁的東山路,道路拓寬的規劃是20米,目前土地早已徵收,只在等政府要不要做。因為拓寬道路時,商家的店面全部都會被拆除,再重新整理,因此假若台中市政府有心要發展大坑商圈,只要在拓寬道路的工程規劃時,讓在地居民共同參與,一併將商圈的整體設計考量進去,那大坑商圈絕對會煥然一新,也能成為台中近郊觀光的亮點。」
筆者聽到邱里長的談話,馬上再問:「您的想法真的很好、很棒!也不用花費龐大的公帑,您擔任里長這麼多年,有沒有把這些想法向台中市政府表達……」
邱里長回答:「都講過了,但市政府都聽不進去……」
感概!一個地方的觀光發展,最後卻宛如一場騙局,圖利的都是財團,真的如電影海角七號的對白「山也BOT、海也BOT」,到底何時全國的公民才能改變財團控制政府的困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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